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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发言范文

时间:2022-04-28 11:10:43

民主生活会发言

经报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批准,局党组决定今天召开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本次会议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专门派人列席,并对这次会议给予及时指导。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做了精心组织和充分准备,并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和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主题。紧密联系国际和国内经济和物价形势,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认真查找了班子及成员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了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的工作情况,对照检查了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和弘扬“三大作风”、树立“八个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了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发言,不妥之处请参会代表提出批评,请到会指导的诸位领导给予指正。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主要成绩

年初,为切实把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我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并在认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确定2009年全市物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物价工作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着眼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去开展工作。充分运用价格杠杆,科学促进经济发展,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依法加强价格监管,实现“四个突破”、打牢“四个基础”,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和谐价格环境,为全面加快长治科学发展步伐服务,为全市人民服务。同时确定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预期调控目标为4%以内。工作要点坚持责任第一,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分别将九大项32小项工作内容细化分解。今年以来,全市物价工作者紧紧围绕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今年以来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月份101.9%、2月份99.5%、3月份100%、4月份103%、5月份99.6%、6月份99.3%。1-3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上涨0.5%,与去年同期比涨幅下降8.8个百分点.一季度我市市场物价承接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的上涨惯性,继续处于小幅上扬态势。但是1-3月各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期比呈现一条平缓下行线,表明市场价格总水平呈下降态势,4月份物价略有回升,主要因粮食、蔬菜、鸡蛋小幅拉升,5、6月份又呈现小幅回落。总体看,目前我市消费市场价格比较平稳,市场价格也趋向平缓。但因为市场物价变数仍较大,许多新涨价因素依然存在,如水、电、煤、油、运输等价格仍可能上涨,其价格走势不容乐观。

2、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一是密切关注本市、本省以至全国、国际市场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石油、铁矿石、钢材、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影响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趋势预测工作,及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二是坚持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制。对58个重要商品(粮、油、肉、蛋、禽、奶、蔬菜、液化汽、农资等)实行一日一报的应急监测;对高压聚氯乙烯地膜实行周报监测;对44种城市居民食品、31种城市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售价格、59种城乡居民服务价格、61种生产资料价格实行旬报监测;对4种汽车货运价格、3种特色农产品价格实行月报监测。三是认真开展市场情况分析。1-6月向省价格监测中心报送价格信息和价格分析报告25篇,如《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分析》、《化工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等等。

(二)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1、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促进我市污水处理产业健康发展,减少污染。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大同市等七城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针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较底的实际,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长治、黎城、潞城、武乡、长子、壶关、沁县、平顺、沁源等九县(市)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统一调整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0.5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0.8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1.00元/立方米。

2、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开展甄别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协同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长治供电分公司组成核查小组,进一步对上述文件中下发的未明确差别电价政策的高耗能企业甄别名单中涉及我市的55家高耗能企业或生产设备情况,逐一进行甄别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上报省级各相关部门。对长治市长水诚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潞城市振南粉磨加工厂技改设备和厂址问题给予明确。

3、进一步做好垃圾处理收费调查及报告工作。对我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健全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费相关信息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省物价局报送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费相关信息汇总表”。

(三)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

1、继续加强涉农价格监管,巩固和扩大了涉农价费管理成果。全面贯彻了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厅、纠风办《关于公布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规定,进一步落实了涉农教育、建房、殡葬服务、外出务工等方面的收费减免政策;强化了对涉农收费公示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巩固公示成果,完善公示内容。

2、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圆满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对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费许可证年审的通知》(晋价行字[2009]14号)精神,我们联合市财政局在3月9日至4月30日对全市2008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证)和《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审验。全市已发放的1651个《收费许可证》(正本692个,副本959个。其中,市直291个)全部进行了审验,年审率达100%。另外,通过年审严格贯彻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和《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84号)的规定,共取消涉及16个部门的30个收费项目,有效维护了收费政策的严肃性。另外,及时完整地向省局报送了收费年审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3、努力创造良好价格环境,促进旅游城市创建工作。长治市2009年要跨入全国旅游城市的行列,为此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发出号召,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局进一步规范了旅游收费秩序。根据省局《关于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精神,出台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明确今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省、市两级管理。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当地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同时,在对我市市区及十三个县、市、区的共计23个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全面规范和详细统计的基础上,向省局报送了《长治市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有关情况的汇报》。

(四)继续做好关系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1、进一步加强了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为全面贯彻山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331号)精神,促进我市民办学历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长价费字[2009]20号),对民办学历学校的性质、收费审批权限、收费审批程序、核定收费标准的原则及收费公示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当地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于5月底前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申请表》汇总上报后,对全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平衡核定。目前,我局正在对已经上报的40家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成本评审,力争在9月份新学期限开学前出台收费标准。

2、规范了机动车停车收费。一是以核定广场东西游园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契机,全面贯彻《山西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了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不同停车场收费的价格管理和指导;二是对停车场实行了收费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三是从收费角度协调城建规划部门做好三类停车场的合理分布引导工作。

3、规范了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及各县、市、区已开展城市社区医疗服务的中心、站的收费,统一核定为按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规定的三类价格的80%执行,下浮不限。

4、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一是加强了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对武乡、壶关、屯留等地在物业收费和经济适用房等方面物价政策的指导,并对具体项目进行政策把关。二是核定紫东综合楼物业服务标准,因设施增加调整了飞龙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0.25元调整为0.33元,并可上浮15%。三是对小区代收水、电费情况开展调查。针对当前社会上对物业企业代收费用反映的热点问题,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走访、酝酿商讨,5月26日,由我局牵头与市房管局共同召开了市区“规范物业服务公司代收费行为座谈会”。市物价局、房管局领导及市区35家物业公司经理参加了座谈。

会议就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暖等项费用超过政府定价标准和代收费行为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进行了讨论。针对存在物业服务企业在代收费用时,擅自提高价格,并向业主摊取公用损耗,捆绑收费,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和讨论情况,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有关领导就价格管理、物业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和价格政策告诫。要求各小区所代收及分摊的费用,必须按政府定价收取,绝不允许乱加价,今后如发现代收费用超过政府定价的,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严肃查处。

从会后的这段时间来看,效果很好,关于小区水电价格举报明显减少。

(五)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84件,实施经济制裁138.987万元,其中退还用户32.6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3.180万元,罚款63.150万元,上缴财政106.33万元。市所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件,其中上缴财政罚没款22.740万元,切实履行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职能。

1、对2008年底开展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行了处理。3月17日,在市物价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由监委、纠风办等七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此次会议上,由检查组介绍被查学校的收费检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学校代表进行了申辩,七部门领导也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后,各学校积极开展了向学生退还多收价款的工作,对于无法退还的多收价款,市检查所进行了全额没收并相应进行了罚款处理。

2、加强价格应急检查。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节假日市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和查处。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制定了市场监管方案,突出价格检查的重点,出动十个检查组,100余人次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了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尤其对经营者串通定价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的行为,肆意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严肃查处,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3、加强民生价格监管。针对政风行风面对面对话会上群众反映的小区物业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了以“规范物业企业收费、代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主题的为期一个月的物业企业收费专项检查。

为搞好此次检查,我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分片包干,市区范围内市局与城郊区物价检查人员分片开展地毯式检查,确保不推诿扯皮,不留死角。市局检查所内又分五个检查组分责包片,一包到底。二是区分重点,对群众举报多、落实举报难的小区,由分管所长带队,抽调业务素质高的检查人员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区分阶段,检查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全市范围内拉网式检查,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剖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以达到规范化目的;第二阶段是检查结束两个月后复查,并随时受理价格举报,了解相关单位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第三阶段是对于检查复查后再犯的物业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从严从重处罚。一些典型的价格违法、违规案件,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者。在第一阶段检查中,市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进行了跟踪报道。

这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小区(单位)39个,政策告诫39个,并要求各小区严格将政府规定水、电价格与损耗公摊部分区分开,进行分列明示收费,以便群众知情和监督。达到了依法惩治物业小区管理中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促进我市物业小区管理健康发展,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水电价格高,物业收费乱”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畅通渠道全天受理。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已有的“12358”价格举报平台,实现了举报信息采集标准化、数据网络化、业务规范化、管理智能化、统计科学化的目标,发挥了辖区举报的市、县两级互联,并与全国联网的强大功能,积极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全市1-6月共受理价格举报141件,其中,咨询79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2件,退还用户8.8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93万元,罚款2.3万元,投诉的热点集中物业管理、医疗、教育及节假日交通运价等方面。其中市委书记、市长电话交办28件,已全部办理。

5、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推进我市旅游行业的价格诚信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的价格环境,促进“诚信长治”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意见》精神,按照《山西省价格服务进万家》通知要求,我局联合旅游管理部门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了旅游价格诚信活动。

一是成立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我局与文物旅游局成立了长治市旅游行业价格诚信承诺活动领导组。

二是物价部门引导。引导旅游行业和景区经营者以价格诚信作为基本的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完善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反对乱涨价、乱压价,搞垄断,自觉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帮助旅游行业和景区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指导旅游行业和景区经营者做好公开价格诚信承诺和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

三是旅游行业和景区经营者参加。在公开价格诚信承诺活动的程序内容和标准要求,明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原则的基础上,引导旅游行业和景区经营者参加,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四是公开诚信承诺。各景区,旅行社、酒店、饭店等旅游行业,在自己单位的显著位置用醒目的标牌和字样公开本单位的经营理念和诚信承诺。物价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将价格诚信承诺的内容和参加价格诚信承诺活动的单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宣传。

五是动员社会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有关部门积极受理旅游方面的举报案件,对举报案件受理一起查处一起。

六是规范景区和旅行社。在各景区设立价格义务监督员,反馈存在的价格问题,以便更好的及时解决问题,为游客旅游创造一个好的价格环境。要求各景区景点的门票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同时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经营者做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逐步开展明码标价先进表彰活动,推动诚信经营,营造价格诚信氛围,更好的推动长治旅游发展。

七是严格评定选定。成立由各方面代表组成的价格诚信承诺活动评选评定机构,科学制定并公开评选评定的程序、内容、标准和方法,从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物价管理、优质服务、承诺公示方面设定5大项25个评定内容,保证评选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对参加价格诚信承诺活动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评选。对模范守法、信守承诺的单位,才能被推荐授予“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活动自2009年4月底开始,到2009年9月进行首批“价格诚信单位”授牌仪式。目前活动正在进行中。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局党组按照市委的要求,进行了充分的思想发动,结合物价工作实际,确定了活动的主题和载体。通过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邀请专家进行辅导,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等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阶段任务,工作受到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的肯定。本次民主生活会前,我局党组就如何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事前进行了专题研究,作出认真部署。

首先,围绕“三大作风”“八个观念”向基层物价部门、企业等发放《征求意见表》60份,征求意见百余条。其次,在机关内部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群众相互之间,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突破”、打牢“四个基础”积极开展了谈心活动。第三,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征求意见活动对话会,参加人员有市局班子成员、服务对象代表,退休干部代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会议代表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通过开展对话会、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对照检查在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出我局在思想、作风和发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涉及思维观念缺乏创新、执法水平不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价格服务的意识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尽管有很多客观原因,但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是我,根据大家的揭摆,将问题和不足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调定价费、价格检查工作中,缺乏对事后执行情况的深入了解研究,缺乏对应的监督制度。诸如水、电、煤气价格的调整对社会的影响、对居民生活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变化、对其他相关行业的影响、对生产、消费各个环节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等等,缺乏深入细致的全面的研究了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检查难、取证难、处理难、收缴难”的四难问题,也缺乏相应约束机制。对如何进一步规范企业、学校、医院等被查单位价格行为,减少或杜绝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的再发生缺乏深层次研究。

二是执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执法理论水平较低,说教能力差。对违法行为处理时,法律解释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差,用语不够文明,或是业务知识水平不高。部分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全熟悉,工作程序不太规范;有的人自身的素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对新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运用不熟练、不准确,存在业务能力不精、理论水平不高的问题,并且不注意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有的工作飘浮,工作作风不扎实,心思没有全部放在工作上,损害了物价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缺乏管理放开商品价格的有效方法,促进经济发展的价格措施办法还不够多。

三是队伍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物价人员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物价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些同志的思想观念和政策水平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对国家、省、市出台的价格政策,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多,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多,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相对滞后,深入农村、社区等基层宣传的时间不多,以至于一些群众对价格改革政策不理解,对物价部门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缺乏了解,导致只要是价格上涨就将气撒到物价部门,有同志虽然也能沉下去搞调研,但对问题的研究分析不够,形成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不多。在电脑等办公用品的使用上大多数人仅仅是满足于打打字,上上网,其他更广更深更精的技术得不到应用。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有的把严格执法与执法人性化对立起来,走两个极端。由于执法者在执法模式和分寸掌握不够的情况下,担心执法人性化使执法力度减弱,或是一味地要求人性化执法就轻易地以教育代处罚,没有做到违法必究。

经过对上述问题的深刻剖析,我们认为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有个人原因,也有领导原因。就个人而言:

主观上讲:一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够深入。没有把物价工作提高到以人为本的高度,没有把物价工作提高到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没有把物价工作提高到和谐稳定的高度。二是服务观念不牢。执政为民理念理解不深不透,没有能够站在群众的位置去考虑群众的利益,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牢。三是有懒惰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够具体、细致。

客观上讲:一是许多工作中有制度,但本人坚持不够。比如:虽然定有周五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但当学习与业务工作发生冲突时,不能很好坚持。二是物价部门与条管单位比较不占什么优势,想争先创优,又力不从心。三是总认为做好物价工作服务于广大市民受管理权限和范围的限制有许多局限性。

从班子和物价部门整体而言:

一是思想观念创新不够,距离新形势新要求有差距是问题的根本原因。没有真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更新观念。用过去传统的思想观念和老的经验办法去指导工作的多。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发挥价格杠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采取了一系列的价格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调整城市污水处理价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农村价费公示、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市长电话和群众价格举报、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等等。尽管我们的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信息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依法治理等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彰,成效显著。但受各种主客观条件影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支持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上还没有用足用活。比如:对已放开价格外销的地产品,为企业办理价格认证还不多,还不够及时;房地产价格的管理,相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比较滞后;对市场上95%以上的放开商品的价格缺乏有效管理,在探索明码实价工作上进度趋缓等等。

二是不能树立为企业和群众的主动服务意识是直接原因。半年来,我局经过作风整顿、政风行风评议,依托价格事务、价格信息、成本调查、价格协会等价格基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网上公开《长治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长治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价格政务信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服务。但我们的价格服务工作还缺乏创新、缺乏开拓、缺乏主动。比如:我们的价格信息、成本调查等工作能否采用“预报制”,定期或不定期向企业和农民相关产品信息,引导其调产增效,减负增收,在信息服务上形成制度化;在落实群众价格举报上(特别是水、电、取暖等)还不很到位;价费公示的行业和内容,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我们的少数同志也还有一些不良倾向,想的,谈的、干的,为促转型发展、促安全发展、促和谐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党为集体为群众多做点什么工作,多做些什么贡献还少,而是过多地强调个人利益。有的同志不能清楚认真地摆正自身的位置,以管理者自居,对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个问题模糊不清,不能很好地换位思考,对群众缺乏关爱和关心,解答群众的问询不耐烦,有推诿现象;有的对待投诉或者持疑问态度的办事群众有抵触和先入为主的情绪,听不得群众的申辩和意见,认为自己始终是对的。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公仆意识不够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树立的还不牢。

三是深入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够是主要原因。虽然经过加强作风建设和正在引深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大变,特别在“促三保”活动中,走群众路线下基层搞调研蔚然成风,五名局党组成员就先后50余次深入煤矿、电厂、供水、医院、学校、集贸市场、扶贫村、村级医疗所开展调研,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一系列价格措施的出台,乱收费、乱涨价现象的有力遏制等等都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结果,成效比较明显。但在其它方面还不怎么理想,在类似工作上,我们忙于开会、忙于应酬、忙于事务比较多,深入企业、农村调研面还不够广,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还少,使一些本应做的更好的工作没有做好,我们的个别干部也还存在“懒、拖、浮”等问题。我们的干部对价格理论的研究还缺乏深度,对价格改革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缺乏创新。诸如: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如何加强管理;价格欺诈中的暴利如何界定;如何更好地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个别调定价费项目不科学,存在只涨不降现象,未按市场规律运行。比如有些择校费、个别医药价格,前几年制定的价费标准超前、超高,留存很大降价空间。虽然定价权限在省,但我们只是一味转发执行,未能对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消费者承受能力等进行调查反馈省一级,致使发生一些价费标准执行不到位情况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的价格管理部门和价格管理工作者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将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对策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今后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第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尽管我们作为首批参加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圆满完成任务。但是学习是一个不断加强的过程,学一次是一次的体会。因此,要继续读好“三本书”,真正把“三本书”读懂、读透,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不断提高认识水平,以更加高昂的精神与更为扎实的作风投入到深入学习中去,为做好物价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作为班子成员要精研细读反复钻研,做到全面理解。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武装领导干部,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用来指导物价工作的实践。

第二,开拓创新解放思想。把它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源动力,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结合新形势、新特点创新思想观念,转变那种认为价格放开了,就可以放任自流的思想观念,转变那种偏检查监督轻主动服务的观念。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物价工作全局。

第三,切实转变作风,开展调查研究。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进团结,努力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新晨

第四,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宣传工作力度。营造“人性化”执法氛围。增强价格政务的透明度,开办好“物价窗口”,参与好“行风热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广大物价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结合本职工作,多办利民之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五,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在过去的基础上,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执行首问接待制、限时服务制、延时服务制等各种服务制度,并实行定期走访重点企业制度和被服务被检查单位回访制度,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和被对服务被检查单位对物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协助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机制,解决在价格管理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特别要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工作承诺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宣传制度等等。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建立监督和约束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制度情况要定期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测评,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探索建立对价格收费政策出台后的具体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制度,更好的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认真落实当前的主要工作。要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发展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继续加强涉农价格监管。

(三)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四)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

(五)继续做好关系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七)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八)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价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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