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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

毕业生就业论文

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第1篇

(一)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特点1.医院是毕业生就业的最主要渠道。五届毕业生到各级公立或民营医院就业的比例达20%,原因在于:第一,医院亟需医法结合的人才。“通过调查,现今只有22.7%的医院会配备医事法学专业人才,近乎68.2%医院会配备比较擅长沟通的医生,而会配备专业的律师仅仅占11.1%,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医院在人才的配备与需求上出现了严重偏差。”[1]随着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加强,医疗纠纷的投诉、调解和应诉的增加,医务部的职能范围不断扩大,人员需求也随着增大。以往仅从临床医生中吸收医务人员的方式已经跟不上形势,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人才成为医务部招录的首选。一方面由于绝大部分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生都倾向选择临床实践的部门,较少选择医务部等理论性较强的部门工作;另一方面,医务部工作涉及到法律知识,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因此,仅有医学背景的医生从事医务部工作,知识结构上存在欠缺,不利于医务部的发展,而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人才成为医院医务部招录人员的首要选择。第二,医院招考条件相比公务员系统要求较低,考试竞争激烈程度远远没有公务员系统高。例如,省级三甲医院在招录时,只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给毕业生许多留在城市的机会。与此同时,相比传统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医事法学毕业生由于具有一定的医学教育背景,在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和面试中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优势。第三,医院行政人员待遇高于基层公务员。2.法检系统和公务员系统就业单位全部为基层单位。随着国家公务员招录体制的改革,省级、市级甚至省会城市的区级单位招录公务员一是人数减少,二是法学专业学历要求都在硕士以上,大部分还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所以法学本科专业适合的岗位绝大部分是县(区)级或乡(镇)级单位。

(二)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1.用人单位招录和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到医院就业存在的问题:(1)公立医院的招录门槛较高,要参加省、市一级的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2)能够单独设立法律岗的情况要求较高,多为规模大,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投诉管理、医疗纠纷调处明确分工的三甲医院和地州一级医院;而县、乡一级医院规模较小,单独设立法律岗位的不多。(3)三甲医院和地州一级医院招录医事法律人才的编制体制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虽然医院亟需招录医事法律人才,但是长期以来医院的事业编制名额首先满足一线临床医生,而对类似医务部岗位的招聘人员则以签订合同制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如果长时间没有编制,有的医事法学毕业生会考虑换工作。(4)即使在医务部有事业单位编制,但法学毕业生在职称评定时只能走管理岗位系列,不能走专业技术岗位系列,职业发展相对于医学专业毕业生有所限制。(5)私立或民营医院招录较为灵活,但是出于医院规模、业务量和经济利益的因素,专门设立法律岗的需求十分有限,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此类医院会考虑找法律顾问或律师解决。其次,到法检系统和公务员系统就业存在的问题:(1)每年招录人数有限。(2)在法检系统考试中,与普通法学专业毕业生相比,医事法学毕业生只有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情况下才具有一定的优势,而其所具备的医学知识在招录中很难凸显优势。一般来说,进入法院工作的毕业生大部分在民事审判庭,从事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审理。此外,法检系统招录考试的面试环节———模拟控辩———对考生的法律知识、实务技能要求很高,医事法学学生由于法律课程学时和实务训练比普通法学专业学生少,这对面试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3)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部门本来应该是医事法学学生报考公务员的主要单位,但每年招考人数比法检系统还少,有的要和医学专业、卫生管理学专业毕业生竞争,有的还要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所限制。所以,五届毕业生中只有4%的毕业生能够进入该系统工作。(4)卫生行政管理用人单位希望医事法学毕业生除具备法律知识外,还具备卫生统计和信息管理的能力,能够进行卫生政策分析或立法调研。(5)一些公务员岗位,如税务系统,会将招录的法学专业限制在综合大学或政法院校,医事法学毕业生虽然也取得法学学位,但往往会在审核中不予通过。第三,到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就业存在的问题:(1)人才需求量大,入职程序自主、灵活,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要求高,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办公自动化、驾驶技能、文体特长等。(2)多种职业技能证书具有优势,如司法考试、计算机考级等。(3)对毕业生的心理素质要求高,包括吃苦耐劳、抗压力、开朗外向等心理品质。(4)医事法学毕业生会出现诸如公司法、保险法等民商事法律知识、经济、管理方面知识的欠缺。(5)毕业生流动性大,两极分化明显。学习能力强、适应性好的毕业生会在公司站稳脚跟,升职较快,收入也可观;而一些毕业生则会因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淘汰率高等原因换单位或追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相对稳定的工作。第四,报考研究生存在的问题:(1)国内专门设有医事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院校数量不多,且多为211重点院校,竞争激烈。(2)报考法学传统部门法如民商法、诉讼法等,招生院校较多,需要与普通法学专业学生竞争。由于医事法学学生的法学核心课程本质上属于通识性、应用性和应试性教育,因此,在传统部门法学,如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学等学科的理论深度和科研创新能力方面会有一定的局限。另外,研究生入学考试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这种情况也增加了医事法学生报考研究生的难度。(3)学生考研的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人数较多,近年来就业竞争激烈;二是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三是医学院校人文社科学术氛围稀薄,对学生把握医事法学前沿问题以及学术研究方法上的引导不够。虽然医事法学专业立足于培养应用型、实务类人才,但如果缺乏学术型研究人才,学科的重大理论、前沿或新兴问题就难以得到发展和解决。现在很多医事法学教育和研究人员的学历教育要么是医学,要么是法学,同时兼具二者的并不多,而二者兼具又恰恰是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的基础,所以医事法学学生应当是未来医事法学的教育、研究人员的主要来源;如果高层次的医事法学教育吸引不了具有学术研究潜质的学生,这将成为医事卫生法学学科发展的遗憾。2.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心理存在的问题。第一,入学后缺乏职业规划,就业时比较盲从。有的学生入学后不了解所学专业的就业方向,通过四年学习也不能认识自我兴趣所在,不能为职业目标积累竞争优势,就业时什么单位都报名,但往往因准备不足或竞争力弱而被淘汰。第二,对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不够重视,就业时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这是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中最突出的问题。“市场亟需专业类法律人才。尤其是近年,医事法律、知识产权类案件频出。仅有单一背景的人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以医疗行业为例,很难想象,一个涉足医疗纠纷的律师,可能对病例、病理一无所知、甚至看不懂病历。专业医事法律的从业人员,在整个上海都不到20人。”[2]医事法学就业“用工荒”和“就业难”现象并存。“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能力有限,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3]具体来讲,学生的医学知识、法律知识是否掌握得扎实全面,两者是否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到医事纠纷的法律性质及关系分析,证据调查能力、法律服务能力等。[4]四年要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张,课堂教学也有限,所以学生不仅要利用课堂时间学好基础知识,还要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医务管理、医疗纠纷调处、诉讼以及卫生执法流程等社会实践。根据昆医大医事法学专业就业情况看,其能够进入医事法学专业对口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大多为学习态度认真、专业知识扎实,要么通过司法考试、要么参与过教师科研工作,都具有一定的社会调查、思考和自学能力。

二、开展医事法学学生全程化就业指导的措施

当前,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强化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平台、凝练专业主干、灵活专业方向”[5]。就医事法学专业而言,贯彻这一教育要求,进行全程化就业指导是十分重要的,具体包括:

(一)大学一年级阶段———开展专业认识教育,尽早进行职业规划第一,通过专业介绍、师生交流会、毕业生交流会、走入工作现场等方式使学生熟悉医事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目标、培养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了解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要求,掌握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法律基础课、临床医学课、医事法学特色课之间的关系及其学习方法;了解专业就业方向、就业现状和前景。第二,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和性格测评、职业规划大赛等,引导学生认识法律职业的能力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和性格特征,尽早树立职业理想,有意识地进行职业选择和就业规划。第三,对新生的不同就业期望进行深入、具体、分类、分层次的引导,使其了解不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学习和实践中能有所侧重。例如,法官、律师等传统法律职业要侧重部门法学和关注司法考试;医务管理人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医学知识,重视医事法学特色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公务员要突出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写作、统计和信息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教师或研究人员要加强法学理论修养,对学科前沿或有争议问题应有思考力、语言表达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提高英语水平以及关注研究生考试和学位教育等;公司企业法务或管理人员要侧重相关部门法学的学习和运用,如保险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还可以利用全校性选修课、其他专业的课程或自学补充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知识。

(二)大学二、三年级———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拓展综合素质学生在认真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该通过课外阅读、学术讲座、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形式,了解医事法学的社会作用和学习、研究的方法,围绕职业目标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检验学习效果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未来求职的优势所在,例如,获得本科生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司法考试、参加学生或社会活动获奖等。学生通过典型案例讨论会、社会调查、临床见习、法律咨询、法庭观摩和模拟法庭、假期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形式,获得以下医事法实务能力:其一,从基本案情中判断法律关系,找到适用法律的基本能力;其二,具有开展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程序中的起诉、证据收集、庭审准备、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程序中的具体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三,具有规范写作各类法律文书、公文的能力和庭审控辩的语言表达能力;其四,具有综合运用医学和法学知识,查找医疗过程中违反诊疗常规、处置不当、侵害病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了解不同临床科室医疗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其五,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与法律服务对象进行有效交流,能初步开展法律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第2篇

(一)校园市场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逐步发展完善的前提下,就业市场中校园市场的步伐也随之扩大,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就业实习基地数量逐步增加,而各高校为本校毕业生就业而建立的各种就业实习基地更为广泛。这些相关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的建立,不仅提高了相应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经验,也是为毕业生更好的就业提供了保障。

(二)公益市场

公益市场一般指的是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就业市场,政府部门通过主办这种就业市场为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单位提供更多的就业、择业的机会,同时也能更好的落实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公益市场能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完善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公益市场一般分为省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主办的相关就业市场和其他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市场。另外,教育部、人事部门等相关部委也会参与公益市场的主办工作。

(三)社会市场

社会市场是指通过包含省市县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等在内的社会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它们建立了面向全社会的各种类型人才就业需求的非公益性就业市场。不仅如此,社会市场还包含其他形式的就业,通过其他途径,例如公务员和教师等的考核,进入军队,毕业生自发寻找就业,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就业招聘信息实现就业都属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市场。社会市场的就业途径形式多样化,也有其相应优势,在如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中也有着重要的地位。校园、公益和社会市场都属于有形市场,而现在网络市场是一种新的逐步发展开来的毕业生就业无形市场,这也是无形市场的主要模式。当前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技术更是迅速增长,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市场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不仅如此,网络市场对于毕业生就业而言是其他就业市场的依托,而且其他就业市场形式也离不开网络市场的相关内容。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模式主要特点

(一)校园市场具有主体性、针对性和高效性,同时也要注意到校园就业市场的局限性

对于毕业生而言,校园市场是其就业的主要平台,通过校园市场,无论是毕业生的就业还是用人单位的人才选拔,校园市场都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最为集中直接的途径。同时,校园市场是高校自身主办的,它的就业招聘和双选活动能够针对本校毕业生的相关就业方向,在毕业生的就业市场中更有效率,在毕业生的就业中有着重要地位。此外,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通过校园市场招聘人才,能根据自己的实际岗位需要等来决定招聘内容,对于招聘更为方便高效,节省了招聘所需。而毕业生的就业应聘也会方便直接,也能节省其就业成本,校园市场对于双方而言都是高效的。当然,毕业生就业的校园市场也有它的局限性,校园市场的就业局限于本校的市场范围,对于专业性太强的高校来说,因为它的就业招聘和信息等都是在本校的的主要专业之间开展活动,不利于毕业生多方向就业和开阔毕业生就业范围。而且因为高校和企业单位之间会有合作,很多时候毕业生的就业集中在这些固定在该校开展就业招聘和双选活动的企业,对于毕业生的就业范围而言,也是一种限制。

(二)公益市场

1.政府支持。

国务院越来越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每年都会专门召开会议和发出文件帮助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鼓励大学生创业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系列政策。由于国家就业政策的支持,各省、市(县)级毕业生就业市场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省、市(县)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合作提供了大范围、高层次的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寻找工作。

2.示范指导。

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的公益性、示范性作用,除了提供就业服务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外,还应在宏观上示范、指导校园市场、网络市场及社会市场的人才招聘工作。

(三)社会市场

1.范围广泛,持续性强。

社会市场是高校毕业生参与众多的重要市场模式,这种市场的特点是广泛的就业范围、就业形式多样,持续时间长。

2.面向社会,竞争激烈。

各省、市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社会人才服务等机构在毕业生就业高峰期及之后提供了非常广阔的选择空间给高校毕业生,不过这些市场都是面向全社会开放,使高校毕业生面对激烈的社会人才竞争环境,而且大部分用人单位招人时要求应聘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也不利于高校毕业生寻找工作。3.适应市场,长期辅助。由于社会市场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多变的形式,所以能够满足社会多变的需求,并将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及时反映出来,从旁协助其余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认识自己的就业方向,采取正确的态度面对社会竞争环境。

(四)网络市场

1.及时便捷、覆盖面广。

现在越来越多的组织、单位、机构和个人认可和通过网上招聘、网上求职等网络服务寻求人才和工作,目前网络招聘会、网上考核、远程面试等方面的发展情况良好,网络市场的特点是效率和质量都较高。

2.存在安全隐患。

虽然网络市场的效率较高,但也存在信息安全和真实性等隐患,要加强安全保密及资质认定工作,将审核标准规范化和统一化。通过这些方式才能既保护供求双方利益不被侵犯的同时创造出信息共享、互惠互利、安全可靠的网络就业环境。

三、努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运行机制的构建与发展

(一)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建立供求平衡机制

政府应结合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充分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功能,营造自组有序的高校毕业生供求关系。虽然毕业生的供需也受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某种调控作用影响,但存在自发性和盲目性,甚至发生一些不好的情况。决不能任由高校毕业生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调节和发展,政府必须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宏观调控。首先是信息调控。这种方式主要通过市场信息服务实现对人才资源的宏观调控。由于国内各行业间人才资源分布情况严重失衡,为了充分利用毕业生资源,必须将目前行业间的相互封闭情况加以改变,分享人才信息,所以我国一定要尽早建立全国性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向社会各界定期公布人才供求信息,使毕业生就业市场效率提高。然后是行政调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以一定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控,避免了市场存在的盲目性以及局限性,适当控制毕业生的流量流向和流速,使其供求达到动态平衡,构建合理的结构,并进行中长期人才规划,以人才预测的结果为基础对学校、专业门类、层次结构、招生规模进行安排,将社会总供求比例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二)尊重知识与人,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

由于毕业生就业市场价格体系没有统一的模型,因而问题就被复杂化了,所以教育成本,直接经济效益,当地工资水平,间接经济效益等等因素都要纳入考虑的范围内,然后对基本价格进行估算,以此为基础,再因实际情况调整。

(三)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之下的规范市场

社会主义将社会主义竞争的特点规定为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开展文明合理的竞争,促使社会生产力和谐发展。有关部门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市场运行规则。拟定实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条例》,并以此来规范就业市场,将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办法进行全国统一规定。加强监管毕业生就业市场,避免不正当竞争以及欺诈行为的出现,维护市场秩序,维持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健康。

(四)鼓励先进

建立以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行的激励机制,保护个人利益。首先参与激励,就是如同浪花与大海一样将个人并入到组织当中,与组织融为一体,以组织的利益为目标,作为一个主人翁为组织的事业奉献自己。此机制能够激发个人的责任感与危机感,使工作效率和个体意志得到提升,自我价值随之得到升华。其次是工作激励,促使人们以增加工作量的形式把生命投入到为人民服务当中去。最后是环境激励,即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之中逐渐改变生存环境进而优化环境。

(五)优胜劣汰

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第3篇

(一)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就业指导并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客观的自我认知以及准确的职业定位;二是从职业认知的角度,看清职业发展前景;三是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目标和途径。就业指导是指以信息指导、思想指导和求职技术指导为核心内容的就业培训。结合教学实际,在大一新学期及时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在规划教育中,除了由学院统一安排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以外,还邀请本地区的相关企业负责人现身说法,从专业的角度去看待职业生涯的发展。在就业指导方面,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对即将毕业的学生开展培训工作:一是遵循学院教学要求,开展就业指导课程;二是邀请企业人力资源专家开展就业指导讲座,从实际就业面试中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及其解决方法;三是联系往届优秀毕业生开展交流活动,通过优秀毕业生的就业经历,使学生们提前对就业有一个感性的认知。

(二)依据市场发展需求,实施专业教学改革紧跟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科学的实施专业教学改革,[3]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中率先实行课程置换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引进其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和优质的教学资源,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基本工作技能、学习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并利用其有利的环境优势为学生搭建大中型外资企业以及海外企业的就业平台。在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专业中实行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简称为“2+1”模式,其核心内容是高职学生在校学习两年,主要完成公共课、基础课及专业理论知识的修读及专业操作技能的实训,最后一年进入相关的企业顶岗实习,目的是使学生将所学知识在实际岗位中得到及时充分的利用,有效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素养,打造现代的技能技术型人才。

(三)把握创业培训机遇,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抓住政府部门的创业培训机遇,积极做好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并从培训数量到培训质量观念的改变。近几年来,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创业培训工作质量得到了质的飞跃,我们从选拔培训对象、培训准备、项目书写练习及疑问解答等方面出发,始终以创业质量为核心,发挥创业培训的真正实效。截止2013年底,共有300余名学生参加了创业(意识)培训班,其中创业设计项目《秦潭E购》获得安徽省高职组创业设计大赛三等奖。

(四)从多角度出发,做好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就业跟踪调查对就业工作有着重要的反馈作用,我们从毕业生评价、毕业生家长的满意度调查与评价、用人单位、社会、政府的满意度调查与评价三大角度出发,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邮件交流等方式进行跟踪调查,不隐瞒、不回避就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求真务实的做好跟踪调查工作,真实地反映就业实际状况,为今后就业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

(五)从发展角度看,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库就业渠道路径对就业工作有着积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库是当前就业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充实就业信息库信息:一是借助校企合作,在与企业合作中,我们及时了解当前所需的人才;二是发挥往届优秀毕业生的功能,通过“以老带新”的模式提前做好就业准备工作;三是结合任课教师的自身资源,加大力度与教师推荐的企业或公司合作;四是联合学院招就处,从学院大型招聘活动中遴选出相关企业或公司进行合作,为学生就业开辟新的渠道。

(六)以学生为中心,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就业工作成效如何,就业服务保障工作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主要是从就业信息宣传、就业师资队伍建设、就业困难生帮扶等方面着手进行。在就业信息宣传方面,我们发挥电子信息系的优势,利用QQ群、E-mail、微信、微博、系就业网站等网络媒体给每位毕业生进行信息宣传,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创作出一个良好的就业、择业环境;在就业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系结合就业工作实际需要,加大了对职业指导师的培养,目前,我系中级指导师(1名),初级指导师(3名),增强了就业工作的综合实力;在就业困难生帮扶方面,[4]除了积极联系就业困难毕业生参加学院举办的专场就业招聘会以外,同时,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一对一”心理引导工作以及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企业,综合企业和毕业生实际,实行推荐就业,以解决就业困难的局面。

二、措施成效

通过上述措施在我系的开展落实,2013年,我系毕业生共391人,年终就业人数389人,年终就业率高达99.49%,此外,在进行的第三方评价问卷调查中,企业或公司对我系毕业生的满意度是90.45%,毕业生对我系的教学育人评价满意度是88.72%;2014年,我系毕业生共411人,初次就业人数373人,初次就业率90.75%,在进行的第三方评价问卷调查中,企业或公司对我系毕业生的满意度是92.21%,毕业生对我系的教学育人评价满意度是90.53%。纵观就业反馈数据,成效是显著的。

三、结语

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第4篇

1.去中心化的交互性与即时性。

新媒体时代信息的制造、传播与接受方式与传统媒体方式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主动与被动的关系被打破而呈现广泛的、自由的即时交流与互动的状态。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大多数已经不再是被动的、单向的信息接受者,他们与高校就业相关部门处于平等的信息获取、信息分享、信息交流的地位,对相关就业信息的传播速度、信息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2.高度的自主性和参与性。

新媒体时代信息边界的消解,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权威机构对于信息的垄断,信息消费者同时也成为信息的生产者,个体通过参与信息的传播,同时也能对信息进行二次加工甚至多次加工,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信息源。高校毕业生享受到新媒体带来的自主参与和自由讨论的乐趣,他们对直接参与就业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就业相关服务活动有了更为迫切的期待。

3.信息内容的海量繁杂。

由于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快,信息密集度高,信息内容也就变得海量繁杂。信息内容的海量提供了更多的信息选择性,但其繁杂与良莠不齐又导致高校毕业生在信息接收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甄选出高质量的有效信息,甚至会因一些不良不实信息的误导而在求职择业过程中遭受损失。

4.多媒体与超文本的使用。

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多种传播形式的“兼容并包”,信息传播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声音、视频、动画、超链接、长微博等多种传播手段渗透到信息传播过程中,使得新媒体信息的传播变得更为立体和丰富。多媒体和超文本的使用,满足了高校毕业生对于信息多样化的要求。高校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相关活动要具有吸引力和关注度,必须以高校毕业生的关注点为出发点,采用多种传播方式,最大程度丰富传播内容。

二、农业院校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大学生就业困难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农业院校大学生与综合型大学、工科院校等其他类型院校相比较,在就业方面除了普遍面临的国际国内就业形势严峻外,也存在一些自身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1.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

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农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用人单位与学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是由于学生在报考学校与专业时,未结合自身情况对学校与专业的特点及发展进行客观评估,以至于学生进校后存在不能适应专业学习的风险,学校就业相关部门又不可能掌握众多学生的详细信息而有的放矢地开展就业相关指导,导致学生毕业时就业能力相对较低而无法适应就业市场要求。农业院校大多数都是涉农专业,许多学生由于报考前缺乏对相关专业的了解,进校后缺乏学习兴趣并且没有及时做出适合自己的明确的职业规划,毕业时对涉农工作岗位又不感兴趣,最终处于“毕业即失业”的尴尬境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指由于缺乏比较畅通的信息渠道,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或因无法及时获得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和对用人单位缺乏了解而错过一些好的求职机会,或因求职经验相对较少而上当受骗,而用人单位则在招聘过程中无法全面掌握毕业生各方面的信息,从而造成双方在进行双向选择时发生错位。农业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方面享有优势,但由于普遍对基层缺乏全面了解,在择业过程中对基层的涉农岗位抱有成见,以致于最终与一些适合自我发展的岗位擦肩而过。用人单位与学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指用人单位与学校之间由于缺乏充分沟通的渠道,导致用人单位对高校具体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特色等缺乏了解,而学校又不能及时地依照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设置,以至于学校培养出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断变化的要求无法对接,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毕业生无法找到合适工作,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却无人才可用。

2.毕业生就业结构矛盾突出。

国家对“三农”的重视以及我国农业产业规划的调整,虽然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现代农业企业的发展以及现代农业新型人才的需求增长,但近几年来,农业院校毕业生的市场需求已开始呈现饱和并收缩的趋势。由于农业院校大部分专业都是涉农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市场基本上都局限于与“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且这些单位大多都位于经济相对欠发达、条件相对艰苦偏远的农村和基层,而许多毕业生就业期望相对较高,普遍认为经济发达地区工资水平高、个人发展机会多、生活环境和制度环境好,即便不能找到与专业相关的工作也不愿意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作,导致一方面毕业生不能适得其所、学有所用,另一方面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和基层的许多就业岗位长期存在空缺,毕业生就业结构矛盾突出。

3.非农专业就业难。

农业院校中非农专业的毕业生与其他院校同专业的毕业生相比,在就业上具有明显的劣势。这些劣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就业信息的获取和校园招聘机会明显减少。由于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长期有效的沟通,一些用人单位主观认为农业院校都是农科专业,在校园招聘及相关招聘信息时直接过滤掉农业院校;二是用人单位对农业院校非农专业存在偏见。许多用人单位在进行人才选拔时,会不自觉地出现“人才高消费现象”,也即招聘时不客观地对学生能力进行评价,而片面要求学校学历,以致于农业院校非农专业学生就业受到阻碍;三是农业院校非农专业学生的就业主动性相对较低。由于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农业院校非农专业学生容易在求职过程中因受挫而丧失信心,自怨自艾,就业主动性、积极性不强。

4.农科专业女大学生就业难。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由于一些用人单位在选择毕业生时存在“性别歧视”,有的甚至明确提出不要女大学生,女大学生就业相比男生而言,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对于农业院校农科专业的女大学生而言,就业方面面临的不利因素更为明显。一是涉农岗位大多位于基层或比较偏远的地区,许多用人单位担心女大学生不能吃苦,无法长期安心工作,并且在就业后面临结婚、生育等实际问题,会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招聘时就刻意设置门槛,限制或拒绝女大学生的求职机会;二是一部分女大学生主观上依赖心理严重,缺乏求职择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心理适应能力差,情感较脆弱,在就业压力面前不能客观评价自我,及时调整自我心态,不仅影响其顺利就业,也影响到其身心健康发展。

三、利用新媒体促进农业院校就业工作

新媒体技术强大的传播效力和及时的互动沟通便利,使高校毕业生接受信息和传递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也使得农业院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由“平面化”向“立体化”转变,“传输式”向“引导式”转变,针对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利用网络、QQ、飞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开展就业相关服务工作。

1.加强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畅通就业渠道。

高校就业信息平台是高校连接企业与毕业生的基本通道。加强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建设,要从企业和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出发,一是要丰富和完善高校就业信息平台的功能和内容。可以依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细化招聘信息的岗位划分,以方便不同专业的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同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同步相关招聘信息,确保学生可以随时随地查看招聘信息;二是建立公司与毕业生的双向交流平台,并且建立平台的手机客户端,毕业生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向用人单位在线投递简历,用人单位也可以在线浏览毕业生简历;三是对信息平台实行高效的后台监控统计,定期对网站访问量、微博微信关注度进行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对网站模块及信息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四是建立网络视频面试室,实现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远程网络视频交流和网上初选,为毕业生跨省、跨地区甚至跨国求职节约成本、提供便利。

2.开展多样化就业服务指导,满足毕业生个性化需求。

不同专业的不同学生对就业有不同的需求。开展多样化就业服务指导,就是从农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实际出发,利用新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毕业生解决求职择业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一是丰富完善学生控制平台的内容,除传统的掌握学生基本信息外,还可以增加简历评审、职业咨询预约等服务内容,学生通过邮件预约方式获得在线的专业指导;二是利用QQ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与毕业生保持常规化互动,指导毕业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和求职择业准备,及时解决毕业生在实习实训及求职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相关网络课程,毕业生可以通过在线学习对自身的职业发展有更清晰的认识,同时可以实现与其他同学、教师、职业指导师的及时交流。

3.加强毕业生就业观的引导,拓宽就业渠道。

大多涉农工作岗位都在农村和基层。农业院校的毕业生大多来自农村,对农村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较为熟悉,具有相对较强的适应性,到农村和基层工作,既可以专业对口,也可以充分实现自我价值。但一部分毕业生毕业后期望能够在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就业,即使不能在城市顺利就业也不愿意到农村和基层工作,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农业院校可以利用新媒体加强对基层工作生活环境、基层就业情况、基层就业典型的宣传,使毕业生对基层就业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

4.多种方式推进创业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

农业院校的许多专业都具备自主创业的优势。农业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创业工作。利用新媒体推进创业教育,开展普及性的创业服务宣传,为有意向创业的同学答疑解惑,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利用新媒体整合多方资源,实现企业与学校、毕业生的对接,开展企业实践,建立投资者和创业者双向交流的平台,对可行的优秀创业方案进行推介,帮助实施推广;利用新媒体建立创业学生俱乐部,通过定期的线上线下活动分享创业信息和经验,发展创业项目小组。

四、结语

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第5篇

(一)学校方面的原因1.人才培养模式老化,教学内容陈旧高职高专的法律教育是一种人文教育,也是一种职业教育,其教育特色是强调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法律专业的学历教育和应用教育应该是合二为一的。但事实上,高职高专教育和本科法律教育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都是雷同的,教学内容基本上是本科教材的“浓缩版”,“重理论、轻实践”是法律专科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2.教师的实践性教学能力不足作为高职高专院校的法律教师,不但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近年来,很多高校引进了大批的拥有硕士甚至是博士学位的教师,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有所提升,学历结构得到了优化。但很多教师自己也缺乏法律实践历练,缺少法律事务经验和社会阅历,再加上高校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很多教师欠缺法律实践技能,很难胜任实践性法律教学工作。3.实践性教学创新能力不足我国高职院校的法律实践性教学不外乎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形式,教师选取的案例多数过于简单,只能起到例证的作用,信息量有限,缺乏挑战性。即使部分高职院校引进了英美法国家的“法律诊所”,但学生接触到的“第一手”纠纷案件屈指可数。如今,越来越多的学生到企业寻找就业机会,企业已经成为高职法律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主阵地。但与此相关的民商事非诉业务的实践性教学却远远没有跟上,像金融、保险、证券、公司、票据、银行、国贸、企业并购、破产等业务,由于学生只是在学校从书本上学了个皮毛,根本无法进行实务操作。4.专业实习流于形式对于法律专业学生来说,毕业前的专业实习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是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法律能力的有效手段。但经调查了解,专业实习并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甚至已经流于形式了。有的院校不重视实习工作,让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彻底“放羊化”;有的法律实务部门时间紧、任务重,有些工作又具有保密性,不敢或不愿放手让学生去做那些真正能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工作;很多院校不派带队和指导老师,缺乏对实习的督导,实习单位对指导学生实习也热情不高,学生很难学到真正的实践技能。5.就业服务不到位很多高职院校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往往由辅导员或思政课教师兼任,因为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在职业认知及职业素养提升等授课内容方面没有针对性,使得职业规划教育停留在形式上,无法达到激励学生主动探索职业工作环境、积极提升职业能力的目的。再如,有些高校不愿“走出”校门宣传毕业生,不能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开拓省外市场和涉法行业之外的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打破地域和专业界限,到经济、贸易、管理等领域就职。

(二)学生方面的原因1.部分学生文化素质较低,专业素养较差高职院校的招生属于高招的最后一个批次,由于法律专业报考人数太少,录取分数只好一降再降。以河南省为例,部分高职法律专业招生分数甚至降到了200分以下。另外,还有很多学生是调剂到法律专业的,文化素养很差,对法律专业学习又缺乏兴趣。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学生素质良莠不齐,部分学生很难被用人单位所接纳认可,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就业质量。2.学生就业观念存在偏差高校毕业生宁要“北(京)上(海)广(州)”一张床不要“新(疆)西(藏)兰(州)”一套房的状况已经持续多年。随着中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才的过分集中,大中城市吸收高职高专类法律人才的空间已经极为有限,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中小企业有人才需求而学生又不愿意去,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进一步加大了他们的就业难度,也加剧了法律人才地区和行业分布的不均衡。

二、就业风险的防范策略

针对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风险存在的诸多原因,结合我国法律人才供求的实际状况,笔者认为防范就业风险的有效措施就是对症下药,多项措施并举:高职院校一方面在法律专业的教学内容设置上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改革,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大法学”的就业观,同时政府要在着力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律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空间和平台。

(一)社会层面的防范策略1.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加社会对法律人才的有效需求一个国家法律人才的出路,取决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因此,国家要采取各种措施,弘扬法治,祛除人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如果我国的法治建设能够取得长足的发展,完全可以相信,我国涉法部门和其他行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一定会越来越旺盛。2.严控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办学规模,压缩招生人数我国法律专业人才相对过剩,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高职高专法律专业的办学规模,停止设立专科法律专业的审批,对一些已经开设法律专业但不具备相应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的应予取消。同时,根据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压缩专科法律专业的招生人数,使社会需求与招生人数基本上保持平衡。3.改革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明确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就业岗位首先,在司法考试报名资格方面,可以明确规定,只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才可以报名,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可以放宽为法律专业大专学历,避免非法律专业与法律专业考生争夺法律职业岗位。其次,明确规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助理、司法鉴定助理等岗位法律专业大专学历即可报考,这样,既可保障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利益,也符合岗位需求,避免了人才高消费。再次,放宽基层公务员考试的学历要求,使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空间得到拓展。

(二)高职院校层面的防范策略1.以市场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高专的专业设置要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笔者认为高职高专法律专业人才的特色主要应当包含两个方面:其一,学生的知识结构应该具有一定复合性。法律专科生到企业寻找就业岗位的占了相当比例,仅有法律知识往往难以胜任企业工作。因此,在课程安排中可以开设一定数量的经济、财会、写作、礼仪等方面的课程,也可以通过主辅修制,让学生学习其他专业课程,优化其知识结构,使其在人才市场上具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其二,学生的实践能力要强。要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外可以尝试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对内要进一步深化法律专业教学改革,增大实践性教学的力度,正确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2.加强师资力量,增加资金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作为教学活动的主导力量,教师在实践性教学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必须下决心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队伍。具体做法:一是“走出去”。鼓励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锻炼。高职高专院校有部分教师具有律师从业资格,学校可选派或推荐具备条件的教师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仲裁员、企业法律顾问、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等职务;二是“请进来”。直接从法律实务部门引进人才到学校授课。这些人才多为科班出身,往往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较高的理论素养,正好胜任法律事务实践性教学;三是政策支持。将教师指导实践性教学工作成绩纳入年度考评和职称晋升评价指标体系,真正改变教师重科研轻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状况;四是经费保障。如果没有充足的经费支持,法律的实践性教学只能沦为空谈。尽管很多学校都面临着经费紧张问题,但笔者认为,关键是在观念层面上是否真正认识到实践性教学对于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3.加大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力度,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法学教育不能只注重知识的灌输,还应把重心放在综合能力的提升上。以财经类高职院校为例,法律专业毕业生大多到经贸领域如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就业,从事金融、专利、合同、文书等非诉业务。此类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应该充分挖掘利用院校特色和专业优势,紧密结合社会市场需求,自修或选修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等课程,扩充专业基础,提升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在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引导上,还需要注重构建法律专业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我国人社部将职业核心能力界定为“与人交流、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合作、解决问题、自我提高、创新革新、外语应用”等八大模块。河南省部分高职院校已经将职业核心能力提升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作为选修课单列,从河南部分高职院校的教学效果来看,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领域和就业质量都有大的改观。4.加强针对性就业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大法学”就业观,开发就业岗位群首先要引导学生树立“大法学”的就业观,从法律的功能方面分析,法律具有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学学生除了入职做公务员外,还有很多途径,如可以做法律的“边缘人”,在众多涉法领域从事非诉业务。其次,要在开设法律专业的院系建立就业指导分支机构,该机构由熟悉法律专业就业情况的人员组成,以便向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再次,要与当地人事部门取得联系,收集当地法律就业职位信息,并及时向学生提供。还有,要加强与公、检、法、司部门特别是与校友单位以及学生实习实训单位的联系,了解法律人才需求情况。最后,要根据就业市场变化,立足法律专业的就业需求,在巩固利用既有的就业岗位群基础上,开发新的就业岗位群。根据调研结果可将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岗位群分为如下几个大类:第一类是公、检、法、司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第二类是公证处、商标专利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第三类是公务员、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第四类是中小企业法务人员,第五类是劳动关系协调员及相关单位从业人员,第六类是企业办公室文秘职员、营销员等商业领域从业人员。

(三)学生层面的防范策略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仅要理性地认识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还要以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加强就业维权法律知识的积累,提高维权意识,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防范各类就业陷阱和就业风险。1.要认清形势,合理确定就业期望值,从现实出发,既要看到严峻就业形势中的存在的机遇,也要对就业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困难与挑战有所了解。根据“木桶定律”,学生要在“大法学”的理念下就业,第一步就是要弄清楚“限制因素”在哪里,找到“短板”才会产生弥补差距的意识。社会对法律专业的要求是变化和发展的,为了适应社会的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特点,学生需要尽可能扩大自己的学习范围,增加为人处世和与社会接触的实用技能;学生对此类知识的学习常常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这些知识对学生一生的成长和发展都发挥着潜在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影响力。2.要注重培养职业素质,在人际交往中修炼情商。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在不同企业之间“跳来跳去”的做法深恶痛绝,究其根源不外乎几点:对企业忠诚度不够、没有责任心、没有奉献精神、无法容忍不同观点、没有团队意识、“这山望着那山高”的虚荣心等等。在法律专业就业风险加剧的今天,毕业生能通过什么方法得到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青睐?唯有高情商!因此,学生们需要在人际交往中提高自我管理的技能,掌握情绪调节的方法,在人际交往中修炼情商。3.要提高维权意识。法律专业毕业生走向社会后,在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能将劳动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等知识运用于维权行动中的大有人在。因此,在遇到劳动纠纷或者就业陷阱的时候同样会束手无策。我们常说:权益的救济离不开证据的支持。在发生劳动纠纷后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就业过程中应注意保留以下证据: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的押金等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等等。通过向老师请教维权方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拿起习得的法律武器向违法行为宣战,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第6篇

(一)社会企业。我国近年来的海洋事业发展迅速,使得涉海企业也在迅速成长。尽管现阶段高职院校涉海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环境相当不容乐观,但是相较之而言海洋事业中“船员”的缺口也是相当巨大。因此,高职院校涉海专业中大部分毕业生会倾向于选择社会企业中“船员”以及设计海洋航行的企业。换言之,社会企业中部分社会企业为高职院校涉海专业毕业生提供了较多的岗位,使得一些高职院校涉海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逐渐朝着企业偏移。

(二)国家事业单位。根据我国交通部以及涉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组织的相关规定,涉海专业学生就业方向依然涉及国家事业单位,采取事业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的方法。尤其是我国采取的”预就业方案“,使得一些高职院校涉海专业毕业生可以进入我国国家事业单位进行就业,甚至还能免缴专业学习学费。同时,针对涉海专业毕业生的进入事业单位就业,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进而,一些高职院校涉海专业选择国家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群体也在递增。

(三)部队从军。根据我国《兵役法》中的明确规定,部队可以根据自身对于士官(往称志愿兵)的需要,直接进入非军事单位招收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才。因此,高职院校涉海专业毕业生亦可通过海军选拔进入部队担任士官,这是因为我国海军部队不断发展,已经逐步实施了特种兵招收机制的改革,即海军部队紧缺人才可以直接进入大专院校进行考核招聘。

二、高职院校涉海专业毕业生就业意向分析

(一)影响高职院校涉海专业毕业生就业意向的因素。现阶段,高职涉海专业毕业生在就业意向上主要受到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首先,大部分学生都会考虑就业之后晋升以及职业规划能否科学合理,个人发展机会是否较多。其次,就山东省涉海专业毕业生当中,30.1%的学生将就业之后的福利、经济收入放在重要位置。另一方面,工作地点也是影响涉海专业毕业生就业意向的重要因素。这主要是因为涉海专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从事的是与海洋事业相关,工作流动性大。

(二)高职院校涉海专业毕业生就业意向分析。长期以来,大城市都是高校毕业就业意向的首选区域。但是,随着一二线城市就业要求的不断提高,一级就业需求的逐渐饱和,高职院校涉海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意向也发生改变。二三线城市的迅猛发展,使得就业环境相较之一二线城市要好很多。因此,大部分毕业生会选择二三线城市进行就业,抑或者回到家乡某事。这就要求学校、政府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加强引导,重视起学生心理的疏导工作。二三线城市的人才市场也应当适当引进一些涉海类的企业进入,经常性和长期性地针对涉海类专业毕业生招聘会。

就涉海专业毕业生最终选择的就业单位来看,其就业意向也呈现出了多元化的态势。但是无论是选择国企、私企、外企还是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大部分都倾向于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选择从事一线工人的毕业生少之又少。通常而言,刚刚进入社会的毕业生进行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只有在熟悉工作只有才能进一步走向更高的层次。

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第7篇

土建类专业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急需专业,学生就业情况是直接反映高校学生培养质量是否能满足城镇化建设需求的晴雨表。以土建类毕业生就业区域演变及所在地城镇化发展水平关联分析入手,开展毕业生就业与城镇化需求的满足度研究,对于促进毕业生质量提升、推动高校学科建设和办学模式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三峡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09届和201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和全国2009年与2013年分省城镇化率数据作为分析数据,以五年内分省就业数据变化值和城镇化率数据的变化值作为分析指标开展实证分析。选取的数据中,省市的选择为两届毕业生就业数大于“0”的省市。对于就业数据作如下处理:首先将毕业生的就业区域分省统计,分别得到2009年和2014年各省就业人数,并分别计算各省就业人数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百分数,最后计算五年间各省就业比例的变化值,最终得到的统计图如图1所示。对于城镇化率数据做如下处理:首先根据各省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得到2009年和2013年我国分省城镇化率数据,然后计算2009—2013年间各省城镇化率的变化值,最后得到的统计图如图2所示。

从图1来看,五年间就业率增幅为正的共有18个省市,这些省市主要集中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近年来,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及长江沿江经济带规划等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的出台和实施,中西部地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和产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从图2中可以看到,就业率增幅前五的省市中,湖北、陕西、贵州三省城镇化发展排名分别列于第二、四和三位。这一现象说明了正在发展中的中西部地区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和发展机会,也逐渐获得了毕业生的认可,成为土建类毕业生的主要去向。五年间就业率增幅为负增长的省市共有11个,这些省市中包含了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浙江等发达省市。其中就业率后三位的省市分别是天津、山东和山西,其城镇化率增幅排名分别为第29、23和9位。城镇化率增幅减少,说明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也逐渐减少,对于土建类的毕业生而言,其工作机会也会相应减少,因此,前往这些地区就业的人数也会相对减少。从上述分析来看,土建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去向和该地区城镇化进程关系密切。城镇化发展越快的地区,对该类专业生的需求越旺盛,也越吸引毕业生前往就业。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条件比较艰苦的地区,如甘肃、青海、新疆等地区,虽然城镇化发展较快,对建设人才需求较多,但对毕业生的吸引力仍然不足。

二、土建类毕业生就业促进建议

毕业生就业论文范文第8篇

硕士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现象表明,硕士毕业生与本科生相比,并非是“强势群体”,从经济学的弱偏好性角度出发,硕士毕业生属于“弱势群体”。1.何谓弱偏好性。经济学中的消费者行为理论中,对消费者的偏好有这样一种界定,面对两个消费。可以存在三种关系:①严格偏好关系,即(x1,x2)酆(y1,y2),其含义是消费者认为消费束X确实比Y好,在需要从两者进行选择时,消费者总是选择X消费束。②无差异关系,即(x1,x2)~(y1,y2),其含义是X与Y两个消费束对于消费者来说,同样好、无差异。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偏好消费X消费束,但如果让其选择另一个消费束Y,消费者感到同样的满足。③弱偏好关系,即(x1,x2)酆~(y1,y2),其含义是消费者对于两个消费束有偏好但又不在乎,认为两者至少一样,消费者对于消费束X的偏好弱甚于Y消费束[3]。第三种关系就是本文中所引用的弱偏好性。2.硕士毕业生是弱偏好性群体。在硕士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用人单位———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都是劳动力的需求者,他们对劳动力有自己的关注和偏好,非常类似于消费行为偏好理论。对于一个职位,在众多的求职者中选择哪一个,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意愿和偏好。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来应征某一职位的求职者很多,硕士毕业生是一类型的求职者,除此之外,还有数量众多的本科毕业生,选择哪一类求职者,这是用人单位的主观判断和偏好。在这样的背景下,硕士毕业生相对于本科生来讲是弱偏好性群体,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认为硕士毕业生比本科毕业生好,比如,在素质、学历背景等方面都要略胜一筹,但是用人单位并不在乎,认为两者至少一样,因为接收硕士毕业生后,需要给他比本科毕业生较高的工资收入和待遇,但从用人单位本身的需求上或业务需要上,本科毕业生也能胜任。此外,在年龄和稳定性上,本科生比硕士研究生又有比较优势。因此,比较而言,用人单位对于硕士毕业生的偏好弱于本科毕业生,在进行选择的时候,硕士毕业生并没有绝对的优势,不是“强势群体”,相比之下,反而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二、硕士毕业生就业对策分析

鉴于硕士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弱偏好”地位,硕士研究生需要不断完善自己,使其从“弱偏好”地位变为“严格偏好”地位。此外,高等院校作为硕士毕业生培养单位对其就业市场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高校应该做好“质”的培养和就业指导两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对策如下。

1.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对策。①提高个人素质。全面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就业力。就业力的体现,不仅仅体现在毕业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知识,在当今社会毕业生的竞争与合作意识、良好的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基本的社会知识、较强的外语能力、开放的学习态度、健康的心理等等,也都是适应新形势下市场需要的重要就业能力。对于“弱势群体”的硕士生来说,更要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除了要拓宽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还要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组织协调、团队合作等综合性素质,要全面培养自己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创新精神,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使自己的素质严格好于本科生。②正确理解“成功”的内涵。虽然毕业生自我成才意识比较强烈,但是大多数学生对成才的定义和自我成长的目标都不明确。毕业生认知中的成才途径非常狭窄,仅仅局限于找个好工作。对于什么是好工作,大多数学生却没有非常明确的认知。成功、成才、价值都是相对而言的。硕士毕业生要摒弃狭隘的成功观、成才观、价值观,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和特长,都是一种成功、成才、价值的体现。“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要更为珍贵难得。所以,硕士毕业生要开阔眼界去就业,不要“好高骛远”,不要片面追求“稳定性”,或许更能体会到一种成功和价值。③主动适应市场。硕士毕业生要主动走向市场,适应市场。硕士一入学,就要密切关注就业形势的变化,看看人才市场上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然后根据社会用人需求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和素质结构,这样才不至于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所淘汰。要认清用人单位的需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努力培养良好的品德和综合能力。用人单位认为硕士毕业生最缺乏的是实干精神、团队精神和综合素质。而现在的硕士毕业生只注重英语水平、计算机运用、专业知识等技能性、学术性水平的提高,对社会的发展与运作了解不深,不能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素质与岗位要求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