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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情况报告范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情况报告

2009年7月24日上午10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会,通报2009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尹成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季度例行新闻会,在此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的支持表示感谢。首先我把上半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主要工作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通报。然后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

2009年上半年,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着力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目标,以促进就业为中心,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1-6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569万人,完成全年900万目标的6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1万人,完成全年500万目标的5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79万人,完成全年100万目标的7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与一季度末持平。截至7月1日,全国已有415万高校毕业生落实去向,就业签约率为68%,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企业岗位流失速度减缓,6月份出现净增。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置于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15个配套文件,拓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细化了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三项举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开始进入统筹实施阶段,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今年招收计划达3万人。三是再就业援助和民营企业招聘活动成效显著。集中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加大对地震灾区的对口就业援助,20个对口支援省市与3个灾区省签订了第三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开展了“2009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提供空岗信息276万条,有105万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四是自主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大。积极协调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政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和中央财政贴息范围,增加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放宽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全国82个城市率先开展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创业型城市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个体系”。五是组织开展就业专项调研和督查。应对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建立了数据快速调查制度。部领导带队对16个省份的就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有关司局组成11个调研小组开展节后农民工就业工作专题调研。各地也普遍开展了调研和督查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第三季度组织就业工作专项督查。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新形势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新的政策措施和应对办法。二是统筹做好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工作。指导各地将扩大就业与扩大内需发展经济更好结合,开辟更多新的就业增长点。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服务业、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发挥好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全面兑现“五缓四减”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三是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7-9月,从全方位开拓渠道、全面落实好相关政策、做细做实就业指导和服务等方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大扶持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四是继续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举办创建城市市长培训班和创建工作研修班,组织开展创业政策、创业服务专题调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积极探索拓宽政策覆盖范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措施和途径。五是加强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六是紧密跟踪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完善、充实和调整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

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主要工作情况:一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为626.4万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为530.1万人,新培养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数分别为67.1万人、8.4万人、2.7万人。组织开展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周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开展了部级一类竞赛活动3项、二类竞赛25项。二是各类职业培训得到进一步发展。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启动并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国共开展各类培训1214万人次,其中,困难企业职工培训121万人次,农民工培训537万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培训239万人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49万人次,创业培训52万人次,其它培训116万人次。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三是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启动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开发了汽车维修等四个专业预备技师职业功能模块课程体系培养方案及大纲。开展技工学校国债投资新增项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完毕2009年新增项目。四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拟定第一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公告目录。第一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加快了选拔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配合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草案)修改工作,组织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会同有关部门颁发49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布269种部级职业培训规划教材。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深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就政府补贴培训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督查,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努力实现2009年新增技师、高级技师38.5万人的目标。三是深入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与企业的联系,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无缝对接。四是进一步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资格证书管理。

三、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

主要工作情况:一是人力资源市场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牵头组织“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专题研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前期研究和草案起草论证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招聘会安全管理的通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现场招聘会服务规范》和《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规范》两项标准已报国家标准委审议。二是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扎实开展。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召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座谈会,安排部署市场建设工作,提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任务。配合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修改论证工作。二是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记录公示制度,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情况处理力度,开展优秀职业中介机构评选表彰活动。三是制定并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工作,修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办法。四是加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工作,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有关政策。

四、社会保障工作

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今年1-6月全国实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836亿元,全国已连续66个月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及时落实到位。6月底,全国失业保险金领取人数257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7.2亿元;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做到按规定支付,1-6月全国共支付三项社会保险待遇1326.7亿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支付水平有所提高。二是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配合做好社会保险法(草案)修改论证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目前已有25个省份建立了省级统筹制度,比去年底增加了6个,其他7省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省级统筹方案;《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正抓紧制定有关规程;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对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进行了总结评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开,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务院决定安排429亿元资金,统筹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第一批资金已拨付到位。配合做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审查修改工作,以实施“平安计划”二期为重点,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对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研究起草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办法,修改完善企业年金监管办法。三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继续加强。截至6月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2413万人、33679万人、12339万人、14074万人、9794万人,分别比去年底增加522万人、1857万人、-61万人、287万人、540万人。1-6月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168亿元,同比增长17.6%;按照中央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政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均有提高,上半年5项社保总支出5775亿元,同比增长19.3%。四是积极的社会保险政策在稳定就业局势中发挥重要作用。调整社会保险政策,着力推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绝大多数地区出台了贯彻实施文件。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快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配合做好社会保险法(草案)和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修改工作。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内覆盖10%左右的县(市)。继续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范围,在全国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出台实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二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保工作,实现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3.9亿人的目标。三是加强基金征缴和管理。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减轻企业负担。做到社会保障基金应收尽收,提高社会保险资金使用效率,深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四是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着力解决企业“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各地提高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20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准备工作。

五、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主要工作情况:一是积极落实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二是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重点稳定企业用工,加强了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规范。开展实施“春暖行动”和“彩虹计划”。引导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就工资、工时等问题开展集体协商,支持工会组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减轻了企业工资成本压力。通过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等措施,遏制了企业欠薪行为。配合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修订草案)。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颁布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统一了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办案程序。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开展调解仲裁情况的统计分析,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定期报告制度。上半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94万件,当期审结案件31.73万件。四是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特别是外向型加工制造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重大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指导困难企业规范用工,妥善处理被裁减员工的劳动关系。集中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稳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抓紧修订《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加快研究制定劳务派遣规定。二是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企业工资分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推动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就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开展集体协商。四是推动国家基本劳动标准的贯彻落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五是加强监察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对企业劳动关系动态监管水平。六是加强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和仲裁实体化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置能力。

六、农民工工作

主要工作情况:一是积极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建立家庭服务业协调机制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汶川地震灾区异地务工经商人员及其家属在就业地落户的协调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培训。落实《全国“百日百万”农民工培训行动计划》,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未能实现再就业的返乡农民工、中西部贫困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农村劳动力,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技能培训。三是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截止6月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2380万人、4153万人、5054万人、1518万人。四是开展2009年维护农民工十大权益行动。印发2009年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的通知,对2009年十大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进行部署。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二是按照《2009年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的安排,继续开展十大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三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查,重点是各地促进农民工就业和返乡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维护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四是研究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五是进一步改进农民工公共服务。六是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情况:一是职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修改完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会同教育部出台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深化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组织完成了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二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进展顺利。公布3997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第四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筹备工作有序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选拔工作部署启动,筹备部级人选高级研修班。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建立“特聘专家”制度的意见。与中组部等部门共同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参与筹备开展辽宁海创周等一系列留学人员人才项目交流活动。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三是继续教育工作得到加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高级研修班15期。继续开展新疆、西藏特培工作及青海三江源人才工程。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做好高级专家选拔和服务工作。完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专家评审和人选选拔工作,组织专家西部行服务活动。二是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和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吸引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配合中组部实施“”,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创业支持计划”,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四是积极推进博士后工作发展。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审工作,新设立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继续实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博士后科学特别资助。

八、军转安置工作

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全国军转表彰大会胜利召开。认真筹备和组织全国军转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158名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150个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155名先进军转工作者。二是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改进军转干部分配办法的方案和措施;对今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总体情况及各地编制空缺情况进行摸底。三是军转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发展。研究军转培训教材体系改革问题,提出教材改革规划,加快做好开通全国军转网络学堂准备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贯彻落实军转表彰大会暨2009年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今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的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军转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三是积极推进自主择业工作,协助就业创业,加强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