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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汇报范文

县长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汇报

一、人大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件。其中,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含村道建设)的19件,占总件数的31.66%,涉及工业经济方面的2件,占总件数的3.3%,涉及交通建设方面的**件,占总件数的20%,涉及城镇建设与管理方面的7件,占总件数的11.66%,涉及国土资源、社会保障、广电和通讯等社会事业方面的7件,占总件数的11.66%。这些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实现富民强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按照《代表法》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县政府及时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了整理归类,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目前,60件建议已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办理率为100%。按照办理工作有关规定,60件建议办理情况已全部征求代表意见,满意率为100%。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45件,占符合国家政策且政策权限在县政府的办理件数的75%。

人大代表罗永田提出“希望政府关心扶持本地企业”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确定了扶持本地企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一是以青龙新型工业城为总揽,合理规划我县工业布局,特别是从本地企业中筛选一批优势企业,纳入规划,重点扶持。二是全面发展,突出重点。全力打造新彭工业园、观音环球工业港、尼科国润循环经济园,对我县四大主导产业予以资源整合。三是建立了政、银、企三方的融资平台,通过政策导向、政府协调、金融机构与政府的良性合作平台,打造出多个大中型企业,为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优化资源向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倾斜,通过能耗调控等手段,鼓励科技含量高、能耗低、污染小的企业发展壮大。

**等7位代表提出“尽快兑现提灌站补助经费”和“加大提灌站改造的投入力度”的建议。县政府召集县农机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县政府已确定从**年至2009年,每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全县各乡镇提灌站建设,由县农机局进行规划组织,并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每座补助不高于5000元的建设经费。**年完成建设的19座提灌站已全部通过验收,县财政已将专项资金划拨并由县农机局兑现到位。今后,随着县财政状况的好转,县政府将逐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

**等7位代表提出“加大抗旱经费的投入力度”的建议,及时而准确的反映了去年和今年**遭受的冬干春旱现状。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带领政府班子成员深入水库灌区及旱灾严重的乡镇调研开现场办公会,省、市、县水利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也多次到现场研究解决用水困难的办法。县政府要求,县级各部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切实帮扶对口联系的乡镇、村社,县财政积极组织抗旱经费30万元,并具体落实到相应村社,有效地解决了抗旱经费紧张的问题。

**等5位代表提出“加大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增加就业机会”的建议交办后,县政府分管领导随即召集劳动保障部门召开办公会,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一是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调查作为制度化工作来开展,每年充实和调整失地农民数据库。二是对已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失地农民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三是对部分条件较好的失地农民开展创业知识培训,大力鼓励参训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四是认真为失地农民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条龙”的就业服务,优先推荐就业。五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失地农民,尤其是“4050”等就业困难的失地农民进行安置。六是在失地农民相对集中的乡镇、社区召开失地农民专场招聘会,将“信息、岗位、技术、服务、政策”直接送到失地农民手中,扩大失地农民的择业范围。

**等11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谢义路改造进度的建议”和“关于修好观保路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公路建设,年初就把两路的建设和改造列入了“**县**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中。建议交办后,县政府庚即安排县交通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对两路及时修补坑凼、沉陷、避免病害扩展蔓延,理顺道路排水系统,减小水流侵蚀;二是加大打击超限运输力度,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减缓路面损坏程度。同时由县交通局牵头制定改造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工程立项和施工设计,于**年9月正式施工建设,现在已基本竣工。

此外,**等4位代表提出的“解决失地农民的低保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民政局召开办公会研究办理措施。具体情况是,近几年来,县民政局均按程序将新征地产生的失地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标准达到或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已有失地无业人员1775人享受了低保待遇,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在以后的工作中,县民政部门都将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失地无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二)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8件,占符合国家政策且政策权限在县政府的办理件数的13.3%。

**等4位代表提出“关于**大道尾段整治的建议”。**大道作为县城的主要交通骨干,是按照城市道路技术指标实施建设,经多年的运行使用后,因大量超重货车经**大道过境造成部分路段严重损坏。**大道尾段的修整已经列入**年城市建设实施项目,今年即启动建设。

梁晓群等8位代表提出“整治牧马堰六支渠”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水利部门开展调研,了解和分析情况,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勘察设计。经预算,对六支渠进行彻底整治,要投资数百万元。如此巨额的投入,仅靠县、乡财政和群众自筹解决是难以办到的。加之水费征收标准不足供水成本的50%,水费投入渠道大修维护力度很有限。为尽早解决牧马堰六支渠用水困难的问题,县政府正在向上级争取粮食产量大县项目资金,用于整治、完善牧马堰干、支渠,改善灌区用水条件。

(三)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5件,占符合国家政策且政策权限在县政府的办理件数的8.3%。

**等5位代表提出“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近年来,县政府都非常关心基层社区干部。**年12月,县政府第15届32次常务会议研究,以彭府[**]219号文件《关于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的建议方案》作出决定,同意按各乡镇社区居委会实际工作量大小,分类适当提高其干部待遇,并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具体补助是:一类乡镇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400元/月,居委会委员240元/月,居民小组长每人80元/月;二类乡镇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350元/月,居委会委员220元/月,居民小组长每人65元/月;三类乡镇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300元/月,居委会委员200元/月,居民小组长每人50元/月。鉴于我县**年刚刚提高了全县社区干部待遇,且高于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现行补贴标准,目前再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条件尚不成熟。

**等10位代表提出“请求成立**派出所”的建议交办后,县政府迅即组织召开办公会。县公安局按县政府要求,随即按程序向县编委办和市公安局上报了增加**派出所编制的请示,提出了可行性报告,会同县发改委积极向省、市争取国债建设资金。但是,申请成功现在面临三个不利因素:一是**年,我县申请到国债资金修建了**两个无房派出所。还将对县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进行搬迁,改造观音、谢家两个危房派出所,资金重心安排不过来。二是去年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市区社会治安,相继从我县抽调20多名警力。按新设派出所警力配备不少于10名的要求,我县公安局现有警力无法调剂。三是根据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新建派出所办公用房土地、办公设施、警用车辆等共需资金至少150万元。从目前我县经济状况来看,地方财政困难,国债资金杯水车薪。鉴于上述原因,目前成立**派出所条件尚不成熟。为适应**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将成立**派出所纳入近期目标,积极争取编制和国债资金。同时我们要求县公安局组织警务力量,全力搞好**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县政府始终站在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民主权利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高度,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打造诚信务实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为加强对办理建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牵头抓,各分管副县长分头抓,县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承办股室和承办人员具体抓,促进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就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先后二次组织召开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办理工作交办、督办会议,严格工作要求,提高了办成率。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明确办理工作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头,是确保人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年初,县政府督查室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结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分工,及时对人大代表所提的60件建议进行了整理分类,并制发了《**年人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表》,将承办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分管副县长、23个主办单位、23个承办责任人和17个协办单位,使办理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有效防止了办理工作中的拖延推诿现象。

(三)健全制度,提高效率。一是办理回复制。各承办单位对每一件建议的办理情况,以行文方式书面答复代表。二是催办督办制。对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实行限期办理制,并通过电话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专事专项专人督办。三是办理工作回访制。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与所提建议的人大代表一一见面,征求意见。四是督查通报制。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地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对办理进度慢、质量较差的予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转变作风,确保质量。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把人大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以“确保100%的办理率、力争100%的满意率和60%的办成率”为办理工作目标,对涉及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建议,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协调办理。各分管副县长对分管部门承办的人民代表建议及时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对人民代表建议的办理做到了亲自过问和严格审查把关,并深入基层,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走访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办理质量。

四、主要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办理工作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力度还不够,工作还不够落实。二是个别单位对一些时效性强或重大事项的办理,办理工作时间拖得较长。三是个别单位办理回复的内容不确切、办理质量还有待提高。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各位代表表示歉意,并真诚接受各位代表的批评。

对以上存在问题,县政府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以及县人大关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处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办理工作纪律,探索推广灵活多样的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工作实效。三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强化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办理,千方百计提高办成率。四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尊重人大代表意愿,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让人大代表更加满意。